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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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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大新县政府 来源:大新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05 16:00:52 阅读 690 次 字体:[ ]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于201011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我县目前已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县总人口及常住人口
  全县总人口为35.98万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33万人相比,十年间共增加0.65万人,增长1.84%,年平均增长率为0.18%。比四普五普十年间年平均增长率0.38%下降0.2个百分点。
  全县201011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为29.66万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16万人相比,十年间共减少2.5万人,下降7.79%,年平均递减0.81%
  二、家庭户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8.56万户,家庭户人口为29.20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1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87人减少0.46人。
  三、 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5.13万人,占51.01%;女性人口为14.53万人,占48.99 %。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29下降为104.11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5.21万人,占17.56%15-59岁的人口为19.51万人,占65.78%60岁及以上人口为4.94万人,占16.66%,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55万人,占11.98%。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7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3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16个百分点,其中65岁以上人口比重上升3.49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0.70万人,占2.35%;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8.96万人,占97.6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0.01万人,增长1.14%;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2.51万人,减少7.98%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0.91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46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76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58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094人上升为3055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667人上升为8281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4723人上升为43016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1136人下降为32290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40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02万人,文盲率由7.52%下降为4.71%,下降2.81个百分点。
  七、人口地区分布
  全县总人口和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单位:万人)

地区别

总人口

常住人口

大新县

35.98

29.66

桃城镇

6.21

6.69

全茗镇

2.69

2.00

雷平镇

5.19

4.23

硕龙镇

1.26

1.05

下雷镇

2.66

2.40

五山乡

2.07

1.43

龙门乡

1.81

1.26

昌明乡

1.94

1.36

福隆乡

1.63

1.17

那岭乡

1.65

1.15

恩城乡

1.53

1.21

榄圩乡

3.23

2.41

宝圩乡

1.81

1.41

堪圩乡

1.80

1.48

国营桃城

华侨农场

0.50

0.41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总人口是指在普查标准时点普查登记有大新户口的人(包括户口待定的人口)。

5.文盲率是指普查登记的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